辽宁高院警示虚拟货币投资风险

辽宁高级人民法院于8月11日发布风险提示,指出部分非法机构以“金融创新”“数字资产”名义进行炒作,利用公众对稳定币认知不足的弱点,通过发行“虚拟货币”“虚拟资产”“数字资产”等形式吸收社会资金,诱导公众参与交易,提醒投资者高度警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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