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7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("两高")发布依法惩治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犯罪典型案例,明确以虚拟货币等新型手段实施的洗钱犯罪认定标准,并公布《安某某等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案》。该案显示三名被告人在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协助犯罪分子转移资金,通过银行卡账户购入虚拟货币进行洗钱操作,导致被害人累计损失达50余万元,最终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。